武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武建建管字〔1999〕16号
转发执行湖北省建设厅鄂建〔1998〕148号文
《关于颁发〈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 费用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有关建设、设计、开发、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等单位:
现将湖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1998〕148号)转发执行。结合我市情况经研究将武汉地区建筑、安装、市政、房屋维修、仿古园林机械台班费用调整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建筑(土建、装饰)工程:按一九九七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上、下册及一九九七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基价表》中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综合单价与一九九八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单价、本文附表中所列相应机械台班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二、安装、市政、房屋维修、仿古园林工程:均按一九九五年相应的武汉市估价汇总表或统一基价表中机械台班单价与一九九八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调整。
三、机械台班调整的正负价差,均按价差处理,只计算计划利润和税金。
四、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开始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1998〕148号) (略)
一九九九年元月十八日 附表:97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机械台班综合单价取定表(略)
一九九九年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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